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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信被执行人撤回执行后,可以担任公司法人吗

时间:2023-03-23人气:作者: 未知

失信被执行人撤回执行后,可以担任公司法人吗

可以
根据《公司法》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,不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情况有:
(一)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;
(二)因贪污、贿赂、侵占财产、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,被判处刑罚,执行期满未逾五年,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,执行期满未逾五年;
(三)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、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、经理,对该公司、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,自该公司、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;
(四)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、责令关闭的公司、企业的法定代表人,并负有个人责任的,自该公司、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;
(五)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。
标签: 民事行为  财产  被执行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