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鹅百科网,

手机版

当前位置:首页 > 地方特产

2024泰安泰山区人才公寓分配时间 泰安市人才公寓建设审批实施办法

时间:2024-05-06人气:作者: 未知

2024泰安泰山区人才公寓分配时间 泰安市人才公寓建设审批实施办法

  分配时间:5月16日上午9:30,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、泰山公证处派专人负责开展抽签选房。公寓分配结束后,申租人现场签约并缴纳租金,相关单位开具收据。

  分配规则:当拟申租对象数量不超过供应房源时,拟申租对象全部确定为申租对象。当拟申租对象数量超过供应房源时,按照学历层次(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>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>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、“211”“985”高校、世界排名TOP200高校全日制本科生)依次确定申租对象,同等学历层次人员按照所在单位类别(工业企业>其他单位)依次确定申租对象,同等学历层次、相同单位类别的申租人员数量仍超过供应房源时,采取抽签方式确定申租对象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向其发放《人才公寓申租批复单》。若申租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放弃申租资格,空缺申租名额可按抽签顺序递补。

  5月17日—5月27日,获得《人才公寓申租批复单》的拟入住人员由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公示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。公示期内有异议的,由区房管中心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,做出结论。公示期满,对反映问题影响申租并查实的,不予入住,有关单位须将收取租金退回申租人;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申租的,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。5月28日,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协助人才统一办理入住手续。

标签: 对象  全日制  服务中心  单位  房产